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B類型(月配息)-新臺幣
此基金成立於2012/1/2,基金註冊地在台灣,基金規模為89億NTD ,淨值為9.82 (11/18),基金型態屬於開放式。
基金經理人: 許家豪、林素萍 (先生/女士)
投資目標 :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所列投資地區及標的之有價證券。
管理費為1% 保管費0.12%
=1.12% ,對於主要買境外基金的人一定覺得1.12%很便宜,不過有接近55%投資在自家子公司上,這樣收取1.12%費用不知道投資人看到會怎麼想?
基金種類屬於組合型基金?
簡稱 FoF(Fund of Funds)是指以 "其他" 基金為投資標的之共同基金,而不直接投資股票或債券,進一步可分為專門投資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與同時投資股票基金與債券基金等三種類型的「基金中的基金」。
投資地區及標的:
前10大投資標佔約74%:
績效比較:
投資人也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如 ,美股代號 JNK 巴克萊高收益債ETF ,是由SPDR公司所發行,主要追蹤 Barclays Capital High Yield Very Liquid Index,總開支費率0.4%。
接下來可以從年報中得知 ,103年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有非常大的配置在自己子公司基金,大家有興趣可以仔細檢視基金公司年報細節
這是年報中的一段話:
本基金投資集團子基金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本基金投資子基金部分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本基金投資集團子基金不超過本基金淨 資產價值之70%。
103年投資於自己子公司佔基金資產約55%,這真的有幫投資人風散風險嗎? 我很懷疑,還是要自肥?基金公司是否存在自利行為? 如此偏愛自家公司發行的子基金,而非為了投資人挑選市場上最佳的組合。
基金公司包裝自家的產品再發行一個新基金早就行之有年,可以肯定的是基金公司一定沒有違法,因為政府機關沒有強制規定投信業者投資於子公司%數上限,可是有多少人會去仔細看年報?我真的很好奇,如果你知道後你還會買嗎? 這樣的投資比例難以絕對客觀公正,原因就出在基金公司過度集中自家旗下的基金。
對於金融保險業者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沒有絕對好或壞的投資工具,只是看投資人了不了解他,很抱歉我不認同這句話,一個基金有一半資產投資於自家公司基金,然後成本費用也過高,這是好商品?
或是金融保險業者只選擇性對投資人揭露訊息?? 還是他們沒有用過真正的好商品? 搞不好其實業務員跟本也不知道好的投資工具是什麼? 年報投資持股明細表他們有看嗎?
身為投資人的我試問:我幹嗎買一個報酬率不好、風險又大、還讓我晚退休的投資工具? 希望大家買基金或是任何投資商品可以張大眼睛仔細看,才不會讓自以為的專家牽著你走。